張掖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2024年全市交通運輸法治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縣區交通運輸局,局屬各單位、科室:
《2024年全市交通運輸法治工作要點》已于2024年4月12日局黨組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張掖市交通運輸局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全市交通運輸法治工作要點
2024年全市交通運輸法治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持續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推動法治化營商環境提質增效,強化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為奮力加快建設交通強國張掖實踐、努力當好中國式現代化的開路先鋒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一、持續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
(一)統籌抓好黨中央法治建設重大決策部署落實。貫徹落實黨中央法治建設“一規劃兩綱要”和甘肅省“一規劃兩方案”,深入貫徹交通運輸部和省委、市委依法治市辦相關精神,統籌抓好《張掖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和《張掖市交通運輸局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落實落地,適時向社會公開工作情況。堅持問題導向,廣泛開展交通法治建設工作調研,統籌推進行業法治建設走深走實。
(二)切實加強黨對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的統一領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把黨的集中統一領導貫穿于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對重要法治工作要經局黨組會集體研究決定,并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中。結合“三抓三促”行動,積極開展“每月一法規”“交通大講堂”等活動,落實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講法述法工作機制。
(三)深化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改革。按照省市要求,配合做好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改革中機構設置、人員劃轉、事權劃分、隊伍結構、執法保障等方面工作存在問題和弊端的調研工作,為省廳研究起草《關于進一步深化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改革的意見》提供依據。
(四)做好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和全面深化法治領域改革重點任務落實。根據2023年全省法治建設“一規劃兩方案”及“八五”普法規劃實地督察反饋意見及我局整改方案,抓好相關問題整改落實,確保法治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回頭看”工作順利完成。對照全面深化法治領域改革重點任務落實督察要點,扎實做好自查自糾和查漏補缺工作。
二、加快完善綜合交通地方性法規制度體系
(一)配合完成重點法規立法和修訂工作。根據市人大要求,配合做好《張掖市和美鄉村促進條例》《張掖市地下水管理條例》出臺和宣貫工作。配合省廳做好《甘肅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條例》的審議和調研工作。配合省廳開展《甘肅省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辦法》的調研起草工作。
(二)持續加強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嚴格落實《甘肅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大行政決策實施辦法》和《張掖市交通運輸局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規定》,推動落實重大行政決策“部門+單位法律顧問”“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的雙重審查模式,為決策制定提供法治保障。充分利用甘肅省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平臺,提升合法性審核及備案審查效能,推動審查流程信息化。
(三)不斷改進行政復議應訴工作。積極學習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準確把握施行新法給執法工作帶來的新形勢新變化,及時完成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文書修訂工作。加強與地方法院等單位的聯動,完善多元化預防化解行政爭議機制,積極做好復議和應訴工作。
三、不斷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全面開展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質量提升三年行動。深入實施“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2023-2025年)” ,持續鞏固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提升三年行動成果,推動執法隊伍從數量規模向質量效能轉變,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提高隊伍素質、健全監督機制和能力、提升信息化執法水平,實現執法隊伍社會認可度和群眾滿意度持續上升。
(二)從嚴落實執法規范化長效機制。持續鞏固全市道路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成果,緊盯突出問題,抓緊抓實常態化查糾整改。建立重點問題掛牌督辦、約談督導等監督工作機制,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引發負面輿情的重點問題,加強調查、核查、約談、督導。嚴肅責任追究,及時通報負面典型,切實發揮警示作用。
(三)著力深化“四基四化”建設。持續開展規范化執法站所示范創建,培樹一批忠誠擔當、愛崗敬業、廉潔奉公的優秀執法人員,打造“執法為民”服務品牌。選拔、培養一批基層執法業務骨干,發揮好傳、幫、帶作用。
(四)積極構建智慧執法體系。推廣應用“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全省治超聯網管理信息系統”,加強智能化執法終端配備運用,確保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電子化辦理。建立執法數據統計分析制度,打通事前事中事后監管信息壁壘,切實發揮執法數據在行政決策、行業監管、優化服務、權力監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切實發揮執法服務保障作用。大力推行說理式執法、“輕微免罰”和“首違不罰”。加強對基層執法辦案的指導,落實《甘肅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案卷制作規范(1.0版)》《甘肅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辦法》,樹立“執法效果好、人民群眾滿意”的好案卷標準。繼續開展執法事項清理。推動完善省市縣三級執法聯絡員工作體系,進一步加強溝通協作交流,助力打造全省執法“一盤棋”工作格局。
四、持續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一)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結合省交通運輸廳優化營商環境提質增效年行動方案和張掖市打造“張掖服務”營商環境品牌工作方案,制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優化營商環境提質增效年行動實施方案》,緊盯政務服務、招標投標、市場監管、公平競爭等專項任務指標,細化交通運輸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各項工作任務,抓好“提質增效年”行動各項工作落實。
(二)依托“高效辦成一件事”提升服務水平。把“高效辦成一件事”作為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以實現辦事方式多元化、辦事流程最優化、辦事材料最簡化、辦事成本最小化為目標,在切實摸清業務系統底數和政務數據共享需求的基礎上,扎實推進“開辦運輸企業 ‘一件事’” 等年度重點工作任務。
(三)嚴格規范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嚴控新增或變相增設審批事項、環節,不斷優化審批流程,持續完善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實現政務服務事項數據同源、動態更新、聯動管理。持續推進實施要素規范化,落實《市、縣交通運輸部門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申報指南》,確保同一事項要素管理實現“四級46同”。積極對接省、市大數據中心,分別導入“行政確認專用章”和“行政備案專用章”對應的電子證章,在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依據行政權力類型區分政務服務事項進行使用,進一步規范政務服務事項業務辦理。
(四)強化對交通企業的監管和服務。認真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結合“包抓聯”工作,開展“惠企助企”活動,找準制約企業發展的深層次原因和主要癥結,協同相關業務科室討論研究,優化政策措施,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五、扎實開展普法宣傳和法治培訓
(一)豐富普法載體和形式。持續深入實施“八五”普法規劃,嚴格落實《張掖市交通運輸局“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辦法》,制定《2024年張掖市交通運輸局普法責任清單》,在憲法宣傳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時間節點,依托公路服務區、運輸站場等公共場所開展普法宣傳活動,持續開展“以案釋法”活動,不斷提升交通運輸系統的法治意識和安全意識。
(二)開展《甘肅省公路條例》宣貫年活動。利用網絡多渠道開展《條例》宣傳,擴大《條例》社會知曉度,積極舉辦《條例》宣貫培訓會議,同時,利用行業優勢,在車站、收費站、服務區、物流園區、公共交通工具等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
(三)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舉辦2024年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能力暨安全生產培訓班,不斷提升領導干部和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組織執法人員認真參加2024年全市行政執法人員網絡培訓和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網絡培訓班,做好新申領執法人員的考試發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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