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調整甘州區農業灌溉地下水價格的通知
甘州區發展和改革局:
為持續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建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進一步加強地下水管理,推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促進地下水采補平衡和生態改善,根據《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6〕2號)、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地下水管理的實施意見》(市委發〔2022〕21號)精神,經報請市政府同意,現就調整甘州區農業灌溉地下水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甘州區農業灌溉地下水價格
甘州區農業灌溉地下水價格由基本水價和計量水價構成。其中:
基本水價:井灌區基本水價每畝每年4元;
計量水價:以井口計量,每立方米0.183元。
二、相關要求
(一)嚴格執行價格公示。水務部門要及時公示用水戶的用水量、水價,接受社會各界(尤其是用水戶)的監督。供水單位和用水戶必須嚴格執行政府制定的農業水價,不得擅自變更水價。
(二)加強宣傳引導。農業水價調整涉及廣大農業灌溉地下水用水戶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水務部門要加強對農業水價的政策解釋宣傳工作,提高用水戶有償用水和節約用水意識。積極引導用水戶參與水價管理,嚴禁搭車收費,杜絕中間環節加價收費,確保調整后的農業水價順利實施。
(三)加強監管。水務部門要嚴格執行水價政策,發改部門要做好日常管理。對違反價格法規、政策的價外加價、虛假水量等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要嚴厲查處。
(四)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張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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