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本局各科室: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審計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侯凱審計長關于做實做細研究型審計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大用改革視角發現問題,用政治眼光分析問題的能力,堅持深入研究審計發現問題的特點、規律和趨勢,分析問題背后的體制性障礙、機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根據局黨組要求,結合實際,就積極探索開展研究型審計,推進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以及全國、全省審計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把握進入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對審計工作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立足“審計監督首先是經濟監督”定位,聚焦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審計主責主業,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工作,推動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發展和安全,保障“六穩”“六保”工作任務落實落地,更好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依法審計。依法是審計機關履行工作職能職責,開展工作的基本前提,是審計機關和工作人員必須遵循的法律根據。開展研究型審計也不例外,無論是審計的監督對象、范圍和職權,還是審計工作的程序以及對審計事項作出的結論或處理,都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都要在法律法規框架內推進。
2.堅持問題導向。審計工作本身的定位就是一個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開展研究型審計也要以問題為導向,要通過研究準確把握審計方向、目標、路徑、規律,做到知己知彼,有的放矢。牢固樹立“有問題沒發現是失職,發現問題不報告是瀆職”的意識,跟蹤資金流向至底層末梢,追查問題線索到最后一環,切實做到審深審透。
3.嚴格質量控制。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抓好審計質量控制,是提高審計工作水平的首要任務。開展研究型審計要嚴格按照審計實施過程,做“深”審前,做“實”審中,做“活”審后研究,以揭示和反映查出問題的來龍去脈、前因后果、基礎理論和發展方向為標準,下大力氣解決質量不高、不深不透的問題;持續加強全流程審計質量管控,把好重要審計文書的政治關、政策關、法律法規關和文字關。
4.強化成果轉化。強化審計成果轉化意識,樹立全員全過程的審計成果轉化意識和成果導向思維。完成一個審計項目之后,應當要求各個業務部門都能夠形成與本部門工作范疇相關的成果。在審計工作的全過程中,包括審計計劃、實施、整改等階段,都要隨時記錄、總結經驗,形成研究型審計項目案例和審計方法庫,將審計成果直接應用于工作實踐。同時,審計人員的思想觀念要由原來的發現問題,轉變為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并重;要在審計方案制定階段,就對項目最終成果的價值和成果轉化方向作出初步判斷,并在審計內容、重點、實施方法和人員、時間安排上做規劃,落實到審計工作開展的全過程中去,為成果轉化打好基礎。
(三)工作目標
把開展研究型審計作為當前乃至今后一段時期審計理論和實踐探索的一項重大任務,作為實現新時代審計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通過長期不懈、扎實有效的工作,積極探索和建立以研究型為導向的審計工作機制,找準研究型審計的切入點和著力點,不斷豐富和完善研究型審計的理論深度和實踐厚度,進一步提升審計監督服務的層次,不斷推動審計工作高質量創新發展。
二、具體步驟
(四)強化學習,提高對研究型審計必然性的認識
國家政治機關是審計機關的新定位,對新時代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審計要在貫通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發揮“經濟體檢”功能,必然要求開展研究型審計。從審計監督涵蓋的范圍上看,國家經濟社會宏觀發展、地區行業經濟中觀運行、單位組織微觀經營管理,以及領導干部權力運用、自然資源資產開發利用等,都對審計發揮監督作用的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要求更高,對此,我們必須將審計研究與項目實施相結合,把審計項目作為研究成果實現的載體,把研究成果作為審計項目成果的提升和總結,將研究思維融入具體審計工作,才能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職能。各縣區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要充分認識到做實做深做細研究型審計,不是可做可不做的選擇題,而是必須做且必須做好的必答題。
(五)加強研究,不斷豐富研究型審計理論
開展審計型研究,不是在審計工作之外另起爐灶,而是把研究融入貫穿于審計立項、實施、報告的全過程各方面。市縣區審計機關要把開展研究型審計作為把審計工作干得更好的行為意識,讓研究成為一種基本方法,成為每個審計人員的理念自覺;要圍繞研究型審計想辦法定措施,樹立大抓研究的鮮明導向,營造人人想學,個個鉆研的良好氛圍。要樹立研究型思維,將政策研究作為積極推進研究式學習和研究式審計的主要抓手,緊盯國家宏觀政策,聚焦各級黨委政府工作重點,關注社會熱點難點,把握本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特點和地域特色,找準研究選題、明確研究目標、把握研究方向,確保研究實效。
(六)扎實推進,不斷探索研究型審計的實踐路徑
研究型審計作為審計機關更好貫徹黨和國家治理要求的重要形式,要以發揮審計監督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不斷推進“十四五”規劃落實,實現“查病”“治已病、防未病”的審計職能為研究方向。“查病”要求審計機關在挖掘已經存在的問題的基礎上,重點對共性、趨勢性問題,對問題準確定性等方面開展研究。“治已病”要求審計機關在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提出精準、專業、建設性的審計意見的基礎上,重點對解決審計問題的思路與方法,剖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清除滋生問題的土壤等方面開展研究。“防未病”要求審計機關能夠基于現有的問題,對未來可能存在的風險與隱患提前揭示的基礎上,重點對國家政策,以及審計問題可能對政策執行、社會發展方面的影響,如何做到防患未然等方面開展研究。按照“查病”“治已病”“防未病”的研究方向和審計質量建設要求,開展研究型審計要緊緊圍繞“審前、審中、審后”三個階段進行,將研究作為基本方法貫穿審計工作始終。
一要做“深”審前研究。結合審計職能和項目自身特點,全面收集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黨委政府出臺的與審計對象相關的政策,掌握和了解政策出臺的背景、政治意識、戰略謀劃和政策要求,以及黨委政府關注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深入研究,突出前瞻性和實效性,研究審計對象相關的行業政策、部門規劃、項目計劃等內容;開展政策背景、理論知識的專題學習討論,以理論深度支撐視野寬度。結合審計項目計劃,在前期對政策、資金、項目以及以前年度審計成果進行深入調查了解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工作方案,明確審計目標、內容、重點。
二要做“準”審中研究。進點后要研究如何把工作方案轉化為實施方案,沿著“政治-政策-項目-資金”這條主線,明確審什么、重點在哪里、從哪里切入等。要研究如何把實施方案轉化為任務清單,集思廣益,去粗取精,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在現場審計中,要認真研究審計發現的問題疑點,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將重點審計事項放在經濟社會發展運行的大背景下審視,不能簡單就事論事,要關注小問題中反映出來的深層次原因。現場審計結束后,審計組要將搜集來的一手材料進行深加工,對被審計單位或領導干部履職盡責、執行國家重大戰略部署、目標任務完成、遵規守紀等方面進行綜合研判,分析審計發現問題的輕重和風險程度,深入研究問題的特點、規律和趨勢,把發現的問題研究深、研究透,摸清問題背后的體制性障礙、機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最后,形成重點突出、條理清晰、邏輯結構嚴謹、言簡意賅的審計報告。對被審計單位和相關主管部門分別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做到審計建議既能促進具體問題整改,還能舉一反三,促進加強管理、完善制度。
三要做“實”審后研究。審后研究也就是我們強調的“審計整改后半篇文章”。審計整改是“治已病”,病能不能治好一方面取決于“藥方”是否對癥,也就是審計報告中揭示的問題準不準,問題定性恰當不恰當,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的透不透,提出的審計意見和建議可行不可行;另一方面,要看“患者”的配合程度,也就是被審計對象的重視程度,在某種情況下直接影響著整改時效。要加強對整改工作的跟蹤督促,對整改不及時、沒有整改或者沒有完全整改的事項要進行研究分析,進一步提出審計整改建議;對因體制機制因素造成整改不力的問題要深入研究,要加強與被審計單位的溝通協調,確保整改成效。
(七)總結提煉,深入挖掘研究型審計理論實踐成果
強化研究型審計的研究性,將審計實踐與研究工作有機結合,把項目課題化,把審計實施方案作成課題研究題綱。一方面,以發現的問題為導向,重點研究工作中發現的難點、重點、熱點問題,總結分析提煉有研究價值的科研課題方向,深入拓展,聯系實際,形成具有針對性和指導性的科研課題成果。另一方面,要強化科研成果在審計實踐中的應用,將理論成果放到實踐中去體現價值,提升審計工作“軟實力”。要充分發揮審計工作在調查研究中的優勢,對審計成果進行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跨年度的深度提煉,更好的集合各方面經驗智慧,做好審計發現問題的研究工作,對分散在不同報告中的同類問題做匯總分析,提煉行業性、政策性專報信息,并形成調研報告和課研成果。
三、推進措施
市縣區審計局要把研究工作作為謀事之基、成事之道,把開展研究型審計作為推進審計事業高質量發展的一項中長期目標,深入研究,積極探索,扎實推進。為確保此項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要從以下幾個方面抓好落實。
(一)完善工作機制,提供制度保障
市縣區審計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研究型審計和客觀需求和歷史必然性,堅持制度引領,以制度機制創新推進研究型審計機關建設,搭建研究創新平臺。研究制定開展研究型審計的制度辦法,成立以主要領導牽頭,科室負責人和全體審計人員參與的研究型審計工作專班或項目課題組,項目課題化,課題實戰化。構建“分領域、跨科(股)室、全員參與”的組織框架,按照“工作專班—具體項目—研究專題”三個層次開展研究工作,建立覆蓋全員、貫穿審計工作全流程的研究機制,形成領導重視、骨干帶動、全員參與的研究型審計工作格局。
(二)帶頭調查研究,發揮示范效應
自上而下,整體推進研究型審計開展。局領導要深入現場和基層開展調查研究,擴大審計對象的調研率,對點多、面廣、線長或易出現問題、易產生矛盾的項目及工作,強化經常性調研,帶頭調查研究、帶頭思考鉆研、帶頭解題破題,集中力量持續推動解決問題,改進工作。業務骨干和審計組長要結合工作實際,以項目組為單位組建若干不同研究方向的審計研究組,市縣區要分層、分級搭建集中學習交流討論平臺,互相借鑒經驗,啟迪思路智慧,不斷豐富研究型審計理論和實踐內容。市局黨組決定把2022年作為開展研究型審計的啟動年,年內將組織開展研究型審計理論和研究型審計案例征集活動,征集時間另行通知。
(三)加強督查指導,壓實推進責任
探索建立研究型審計督查推進機制,將研究式學習和研究型審計作為審計人員工作創新和工作實績考量的內容,激發審計人員研究的積極性,促進審計工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市局將結合領導干部下基層調研和中期審計質量檢查工作對各縣區局開展研究型審計工作的開展和推進情況進行督查,并把研究型審計開展推進情況作為對縣(區)審計局主要負責同志年度述職評議的重要依據,全力推進做實研究型審計,實現以研促審、以審帶研、研審相長,把研究型審計推向良性發展軌道。
?????????????????????????????????中共張掖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 張掖市審計局
???????????????????????????????????????????????????2022年5月12日
政策解讀:《關于開展研究型審計推進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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