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張掖地方史志辦公室日期:2025-07-16
第六章??農業機械
第四節??農機供銷與維修
一、農機供銷
(一)農機供銷機構??1950年,農具供應由供銷社經營。1957年省農林廳農業機械物資供應站在張掖成立“河西地區生產資料二級站”,負責全區農業機械及零配件供應工作。1959年,省農機局在張掖設立“農業機械供銷處”。1965年甘肅省農機公司在張掖設立“農機供應站”(二級供應站),各縣農機公司相繼成立,負責農業機械及零配件供應;半機械化農具仍由供銷社經營。1978年,張掖農機供應站下放地區管理,改為“張掖地區農機公司”,負責組織貨源,計劃分配地產農機具購銷、代省儲備、余缺調劑等,檢查指導各縣、社農機供應部門工作,經營三級修造網機電設備等。1989年,地、縣農機公司劃歸省農機公司管理。
(二)農機供銷經營??堅持收支平衡、保本經營、不計利稅的原則,政策性虧損由財政核補。1965年以前,區內農機產品由供銷社兼營,按進貨價加運雜費、低稅率銷售。1966年各縣農機公司成立,農機產品銷售為進貨價加運雜費、再加規定的間接費率。1972年農機產品實行全省統一銷售價格,綜合進銷差率由12.56%降為9.5%,農機商品分為5大類,其費率分別為4%、14%、15%、18%、10%;并按經營單位和二級站的交通距離,劃分為3個調撥收取費率區。1974年,農機商品由5類改為3類:一類為拖拉機、拖車、汽車、推土機、機引農具和收割、脫粒、畜牧、植保、林業機械及農機檢修試驗設備等;二類為農副產品加工用電動機、汽(柴)油機,成套拖拉機拆裝工具、水泵及油罐等;三類為各種拖拉機配件(附件)、動力機械配件、機引農具配件、各種農副產品加工機械配件,半機械化農具及配件、膠輪大車、力車底盤及配件,拖拉機輪胎、標準件及傳動帶、三角帶、油桶等。農機及配件綜合差率由9.5%降為財政部、農機部規定的8.35%,進銷費率按類分別調為4%、7%、12%。1984年5月,按省規定取消了全國和全省統一銷售價格,執行地區差價和按質論價,售價在國家定價基礎上實行價區浮動價格。
(三)農用柴油供應??1984年以前,農用柴油供應由商業系統經銷,商業部門按計劃實行調撥、分配。鄉農機站和國有農場編制年度申請計劃,商業部門按年度供應。從1984年起,地、縣(市)農用柴油計劃指標實行戴帽下達,由農機管理部門分配,石油經營部門供應。距縣城較遠的鄉農機管理服務站,經營農用柴油供應業務。從1994年下半年起,國家取消農用柴油平價供應,實行市場價格。到1995年,鄉農機站柴油供應點64個,一次性儲油1498噸。各加油站均有柴油供應。
二、農機維修
(一)農機維修網點??1965年以前,區內農機數量不多,拖拉機維修保養在國有農場修理間或機站維修保養間進行,由拖拉機駕駛員和機務人員進行修理。1965年建立專區修理隊;翌年建立地區農機修理廠,承擔拖拉機大修業務,年維修能力100臺。1968年開始,國營拖拉機先后下放到社隊經營。1975年全省農機工作會議提出拖拉機大修不出縣、小修不出社的目標,建立縣、社、隊三級修理網。農機修理由以縣修理廠承修為主,逐步轉向以社隊修理為主。到1977年,建成縣以上農機修造廠6個,時有職工778人,其中修理工145人;擁有修理設備261臺,其中專用設備50臺。建立公社農機修配廠61個,占公社總數74.39%;建立大隊修配點109個,占大隊總數的16.98%。1984年以后,農機經營逐步向以個體經營為主、多種形式并存發展,個體農機修理專業戶應運而生。到1995年,全區有農機維修點780個,其中集體53個,個體727個。
(二)農機修理??農機修理始于50年代。1977年,縣、社、隊農機修理廠承修各種拖拉機491臺,農具1.03萬件。1995年,各類農機維修點修理農機具84245臺(件),其中:山丹13907臺,民樂29213臺,張掖13180臺,臨澤10755臺,高臺16747臺,肅南443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