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日期:2025-10-28
《張掖市地下水管理條例》經張掖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25年6月25日通過,由甘肅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25年7月31日批準,將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是全省市級層面在地下水管理領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規,標志著張掖市地下水資源保護、利用與監管全面邁入法治化、精細化管理新階段。
作為全市法治建設的牽頭協調和綜合保障部門,張掖市司法局在《條例》的立法過程中全程參與、深度履職。在起草審查階段,市司法局立足本市地下水管理實際,堅持問題導向與目標導向,嚴格遵循“不抵觸、有特色、可操作”原則,組織或者配合市人大開展立法調研論證、意見征集、專家咨詢、合法性審核與文本打磨,確保《條例》針對地下水超采區治理、重點行業取用水管理、非常規水利用等難點問題,設置管用條款,體現水資源剛性約束,筑牢守好國家西部生態安全屏障。
為確保《條例》有效實施、深入人心,市司法局將強化《條例》普法宣傳與指導:一是構建“立體化”普法格局,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推動《條例》宣傳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等;二是開展“精準化”普法宣傳,聚焦地下水超采區、農業用水大戶等重點區域和人群,以及黨政領導干部、執法人員等重點對象,提升普法針對性與實效性;三是推動“融入式”普法形式,整合各類媒體資源,創新運用短視頻、以案釋法等手段,促進普法與執法、管理、服務深度融合;四是建立“閉環式”評價機制,通過隨機抽查、群眾反饋等方式檢驗普法成效,將《條例》宣傳實施情況納入法治建設績效評價內容,形成“部署-執行-督促-評價-反饋”工作閉環,推動法規真正落地生根。
下一步,市司法局將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依法履行立法統籌協調與普法指導職責,推動各部門協同落實《條例》,為張掖建設新時代全國節水型社會新標桿、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