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張掖市生態環境局日期:2025-09-28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批。現將擬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9月28日-2025年10月10日(5個工作日)。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936-8278216(張掖市生態環境局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科)
傳 真:0936-8278232 郵箱:zyhbkf8216@163.com
通訊地址:張掖市甘州區東北郊盛和路6號張掖市生態環境局
郵 編:734000
項目名稱 | 臨澤縣山高新能源有限公司平川北灘10萬千瓦風電項目 | 擬批準公示日期 | 2025年9月28日 |
建設地點 | 張掖市臨澤縣平川鎮北灘地區 | ||
建設單位 | 臨澤縣山高新能源有限公司 | 環評編制單位 | 甘肅林沁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本項目屬新建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張掖市臨澤縣平川鎮北灘地區,風電場總裝機容量為100MW,共建設16臺6.25MW風力發電機組。每臺風電機組采用一機一變單元接線方式升壓至35kV后,以4回35kV集電線路接至本項目110kV升壓站,年上網發電量22643.1萬kWh,等效利用小時數2264h,容量系數0.258,新建1座110千伏升壓變電站(含運行管理中心),配套建設15MW/60MWh(15%、4h)的儲能電站及場內集電線路等相關附屬設施。本項目總投資49382.18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89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0.38%。 |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嚴格落實防治工頻電場、工頻磁場環保措施。合理布局主變壓器及電氣設備,加強電磁環境污染防治,強化巡檢,設置警示和防護指示標志,確保項目運行后變電站廠界四周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分別控制在《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中4kV/m和100μT的要求。 (二)從嚴落實各項生態保護措施。從生態保護角度進一步優化施工組織,嚴格控制施工作業范圍,加強水土保持,減少對施工區域周邊地表植被的壓占,施工前對表土進行剝離單獨堆存回用,加強堆存的環境管理,施工期結束后對施工跡地進行生態恢復,落實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嚴格落實各項生態保護和生態補償措施,占用草地等區域,應征得主管部門同意并依法履行相關手續,落實相關要求。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教育和管理,禁止捕殺野生動物,減少夜間作業,避免燈光、噪聲對夜間活動動物的驚擾。 (三)強化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嚴格落實《張掖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施工期采取物料堆放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土方開挖濕法作業、沖洗車輛、渣土車輛密閉等防塵抑塵措施。項目運營期無廢氣產生及排放。 (四)落實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施工期廢水經收集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通過施工場地環保廁所集中收集后,定期清運。運行期,風電場無廢水產生,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由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拉運處置。 (五)嚴格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施工期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運至環衛部門指定地點處理;建筑垃圾分類收集,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清運至住建部門指定地點規范處置,嚴禁隨意堆放、轉移、傾倒和填埋。運營期,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運至環衛部門指定地點處理;儲能系統產生的廢鋰電池由電力公司統一回收處理,站內不儲存;廢油抹布、廢鉛蓄電池、檢修廢油收集后暫存于危廢貯存間,落實分區分類存放和防滲等要求,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安全規范處置;事故廢油產生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不暫存。 (六)做好其他污染防治措施。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和危廢貯存間均采取重點防滲措施,設置和運行管理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規定。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建立、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每個箱變下方設置容積為2m3事故油池,升壓站主變設置40m3事故油池,事故狀態下產生的事故廢油經事故油池收集后,集中交有資質單位安全規范處置,禁止外排。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選用低噪聲主變,定期對基礎減振、電氣設備進行檢修,運營期匯集站廠界噪聲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1類標準限值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