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張掖市財政局監督評價科日期:2025-11-12
為加強財會監督隊伍建設,提升監督效能,張掖市財政局近日制定出臺《張掖市財會監督人才庫管理辦法(試行)》,著力構建科學規范的人才選拔、培養、使用和激勵機制。
一是明確選拔標準,嚴格入庫條件。辦法規定,人才庫成員將從市縣財政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行業協會等領域的專業人員中遴選。申請人需具備政治堅定、職業道德良好等基本條件,同時要求具有財政、會計、審計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取得中級以上職稱,并具備2年以上財會監督工作經驗。對持有注冊會計師等高端證書、有研究成果或獲得省級以上人才稱號者予以優先考慮。二是規范選拔程序,實行動態管理。人才選拔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財政審核、社會公示的程序擇優入庫。實行2年一周期的動態管理,建立退出機制,對違紀違規、履職不力、考核不合格等情況實行強制出庫,確保人才庫質量。三是強化培養使用,提升專業能力。每年至少組織1次業務培訓或專題研討,搭建學習交流平臺。根據監督工作需要,隨機抽取入庫人才參與全市綜合性檢查、專項調研等工作。履職期間需簽訂保密廉政承諾書,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四是完善激勵機制,激發隊伍活力。建立年度綜合評價制度,考核結果作為通報表揚、人才推薦的重要依據。表現突出者在評優評先、干部使用及高層次人才培養中優先考慮,其理論文章優先推薦發表。該辦法的實施,將為進一步強化財會監督、嚴肅財經紀律提供有力人才支撐。